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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山交警大队运用侦查布控系统查处三起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信息发布者:gsbxdc_xb11
    2019-08-06 13:50:38   转载

    典型案例1

    2019年08月02日10时19分许,光山县交警大队公安交通集成指挥平台孙铁铺预警:豫SV879*号小型普通客车驾驶人信息状态异常(暂扣),车辆由312国道西向东行驶。十二分钟后,执勤民警在寨河执法服务站门前将该车拦截查获。检查过程中该车驾驶员未能出示其驾驶证,遂将其带至执法站内进一步核查。经核查该驾驶员李某鹏,身份证号码:411522*****110930,涉嫌驾驶证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遂将该车暂扣,开具强制措施凭证:411522-3001246125,对驾驶人李某鹏驾驶证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开具处罚决定书:411522-2900994321,行政罚款1000元,已结案


    【典型案例2】

    2019年8月3日11时00分光山县寨河执法站交通集成指挥平台孙铁铺卡口预警:豫SJZ65*小轿客车驾驶证异常(超分),由312国道自西向东行驶,14分钟后寨河中队执勤人员在312国道761公里处成功拦截该车辆。经查:豫SJZ65*小型客车驾驶人毛某林;驾驶证号:411526******022653;户籍所在地:河南省潢川;驾驶证准驾车型为C1,驾驶证状态:超分,停止使用。开具强制凭证:411522300120579,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第一款、第九十九条第一款、《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六十六款我队对驾驶人毛某林驾驶证到达12分,停止使用仍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罚1000元。已结案。

    【典型案例3】

       2019年08月04日08时51分许,光山县交警大队公安交通集成指挥平台三环路与司马光路交叉口100米预警:豫SE3H8*小型轿车驾驶人信息状态异常(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车辆由三环路由南向北行驶,光山交警大队城关中队执勤人员在三环路与司马光路交叉口将该车拦截查获,检查过程中发现该车驾驶员祝某俊驾驶证暂扣期间仍驾驶机动车辆。经核查该驾驶员为:祝某俊,现住:河南省淮滨县栏杆镇郭营村祝一南队,身份证号码:411527******091510,涉嫌驾驶证暂扣期间仍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遂将该车暂扣,开具强制措施凭证:411522300158329,对驾驶人祝某俊驾驶证暂扣期间仍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开具处罚决定书:41152900994704,行政罚款500元,已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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